112年第1梯次-術科解答-就業服務乙級考古題, 歷屆試題

112年第1梯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於2023年3月19日舉辦考試,並於隔日上午公布學科及術科試卷,其中,學科試卷有包含官方公布的標準答案,術科試卷則沒有公布官方標準答案,故術科的部分需仰賴老師解題提供參考答案與解析。

112年第1梯次-術科解答-就業服務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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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題 (就服, 管理辦法)

一、依就業服務法第 34 條第 1 項、第 3 項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從事就業服務;其許可證並應定期更新之。第 1 項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設立許可條件、期間、廢止許可、許可證更新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同法第 36 條第 1 項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置符合規定資格及數額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 A公司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34 條第 2 項規定,依就業服務法第 65 條第 1 項規定,應處多少新臺幣罰鍰?( 2分 )

答案: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就業服務法

第 65 條
1.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八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2.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八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3.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經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二)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多少新臺幣?( 2分 )

答案:新臺幣五百萬元。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1 條
1.辦理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每增設一分支機構,應增資新臺幣二十萬元。但原實收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支機構所須之實收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
2.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依規定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增設一分公司,應增資新臺幣二百萬元。但原實收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支機構所須之實收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
3.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依規定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之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二年以上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其為公益社團法人者,應為職業團體或社會團體。
二、申請之日前二年內,因促進社會公益、勞雇和諧或安定社會秩序等情事,受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獎勵或有具體事蹟者。

(三)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依同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應繳交由銀行出具金額多少新臺幣保證金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 2分 )

答案:新臺幣三百萬元。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4 條
1.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依規定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繳交由銀行出具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保證金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
2.前項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於許可證有效期間未發生擔保責任及最近一次經評鑑為A級者,每次許可證效期屆滿換發新證時,保證金依次遞減新臺幣一百萬元之額度。但保證金數額最低遞減至新臺幣一百萬元。
3.前二項營利就業服務機構發生擔保責任,經以保證金支付後,其餘額不足法定數額者,應由該機構於不足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並於其許可證效期屆滿換發新證時,保證金數額調為新臺幣三百萬元。未補足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設立許可。
4.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所繳交銀行保證金之保證書,於該機構終止營業繳銷許可證或註銷許可證或經主管機關廢止設立許可之日起一年後,解除保證責任。

(四)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5 條第 1 項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幾年?( 1分 )有效期限屆滿前幾日內,應備規定文件重新申請設立許可及換發證?( 1分 )

答案:1. 二年。2. 三十日內。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25 條
1.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二年,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應備下列文件重新申請設立許可及換發許可證
一、申請書。
二、從業人員名冊。
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團體立案證書影本。
四、銀行保證金之保證書正本。但分支機構、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及辦理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免附。
五、申請之日前二年內,曾違反本法規定受罰鍰處分者,檢附當地主管機關所開具已繳納罰鍰之證明文件。
六、許可證正本。
七、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文件。
2.未依前項規定申請許可者,應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終止營業,並繳銷許可證。未辦理或經不予許可者,由主管機關註銷其許可證。

(五) B公司為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所屬從業人員之人數為 9 人,依就業服務法第 36 條第 1 項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幾人?( 2分 )

答案:二人。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6 條
1.本法第三十六條所稱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之數額如下:
一、從業人員人數在五人以下者,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一人。
二、從業人員人數在六人以上十人以下者,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二人
三、從業人員人數逾十人者,應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少三人,並自第十一人起,每逾十人應另增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一人。
2.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依前項規定所置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已為其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分支機構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者,不計入前項所定之數額,且不得從事第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之職責。

第二大題 (就服)

二、甲君經營湯包店,於 108 年 12 月間因非法容留未經許可之外國人乙君於店內從事備料等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44 條規定,經地方政府查獲後於 109 年 3 月間依法裁處罰鍰,並已合法送達裁處書,復於 111 年 12 月間又再經查獲非法容留未經許可之外國人丙君從事店內打掃工作,請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君於 108 年 12 月間第 1次經查獲非法容留未經許可之外國人乙君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 63 條第 1 項規定,最低應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3分,疑義後改為4分 )又甲君於 111 年 12 月間第 2 次經查獲非法容留未經許可之外國人丙君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 63 條第 1 項規定,應處幾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罰金?( 3分,疑義後改為4分 )

答案:1. 新臺幣十五萬元。2. 三年。

就業服務法

第 44 條
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第 63 條
1.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處前項之罰鍰或罰金。

(二)外國人乙君及丙君係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43 條規定,依就業服務法第 68 條第 1 項規定,最低應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2分 )另依就業服務法第 68 條第 3 項規定,應即限期令外國人乙君及丙君出國,屆期不出國者,依就業服務法第 68 條第 5 項規定,應由何機關強制出國?( 2分,疑義後改為0分 )

答案:1. 新臺幣三萬元。2. 入出國管理機關。

就業服務法

第 43 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第 68 條
1.違反第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第四款或第六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2.違反第五十七條第六款規定者,按被解僱或資遣之人數,每人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3.違反第四十三條規定之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4.違反第四十三條規定或有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事之外國人,經限期令其出國,屆期不出國者,入出國管理機關得強制出國,於未出國前,入出國管理機關得收容之。

※後記:疑義結果。第二題 (二) 第2小題。
1、試題之子題錯誤致無法作答,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52條第1款規定,該子題不予計分,將其所占分數 2分調配至本大題(一)第1小題及第2小題各1分。
2、本大題(一)第1小題原配分3分改為4分及第2小題原配分3分改為4分。

就業服務乙級疑義

第三大題 (中高齡)

三、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雇主對於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有工作障礙時得提供職務再設計,主管機關得予輔導或補助。又依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第 12 條規定,雇主向主管機關申請職務再設計之輔導或補助項目有哪 5 項?( 10 分 )

答案:
1. 提供就業輔具。
2.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
3.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4. 改善工作條件。
5. 調整工作方法。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 12 條
1.前條所定職務再設計或提供就業輔具之輔導或補助項目如下:
一、提供就業輔具:為排除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工作障礙,維持、改善、增加其就業能力之輔助器具。
二、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為提高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工作效能,增進其生產力,所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三、改善職場工作環境:為穩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所進行與工作場所環境有關之改善。
四、改善工作條件:為改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工作狀況,提供必要之工作協助。
五、調整工作方法:透過分析與訓練,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特性,安排適當工作。
2.前項情形,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之雇主義務或責任者,不予補助。

說明

一、參照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第九條,定明職務再設計或提供就業輔具之輔導或補助項目。

二、第四款改善工作條件,係指考量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感官、認知、生理機能的特性與限制,依其工作狀態,提供職場適應輔導、彈性工時或彈性工作地點等彈性工作制度等。

三、第五款調整工作方法,係指主管機關所邀請之專家學者至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工作現場就其職務或工作狀況進行評估分析等,依分析結果強化工作訓練、提供工作重組、簡化工作流程等。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 9 條
本準則所稱職務再設計補助項目,包括改善職場工作環境、工作設備、工作條件、購買就業所需之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所需費用。

第四大題 (就保, 勞基, 勞退)

四、C餐館於 96 年 7 月 1 日開業,即聘僱甲員工做外場服務,因生意興隆於 108 年 7 月 1 日又增聘乙員工;因受疫情影響虧損,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規定於 110 年 6 月 30 日同時與上述 2 位員工終止勞動契約,請依勞動法令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C餐館所聘僱之甲、乙 2 位員工,雖非屬勞工保險條例之強制納保的投保單位,惟依勞動相關法規其仍需為員工投保何種保險,方不致影響上述 2 位員工請領失業給付之權益?( 2分 )

答案:就業保險。

就業保險法

第 10 條
1.本保險之給付,分下列五種:
一、失業給付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五、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2.前項第五款之補助對象、補助條件、補助標準、補助期間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 C餐館依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規定應於幾日前,分別向甲、乙 2 位員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分 )如未預告,雇主應如何處理才不致違法?( 2分 )

答案:1. 甲為30日;乙為20日。2. 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勞動基準法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 16 條
1.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3.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三)甲、乙 2 位員工於接到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最多不得超過幾日之工作時間,其請假之工資照給?( 2分 )

答案:二日。

勞動基準法

第 16 條
1.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3.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四)甲、乙 2 位員工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之人員,依該條例之規定,於 110 年 6 月 30 日終止勞動契約時,雇主應個別發給幾個月之平均工資資遣費?( 2分 )

答案:甲為六個月;乙為一個月。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12 條
1.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2.依前項規定計算之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三十日內發給。
3.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勞工,其資遣費與退休金依同法第十七條、第五十五條及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發給。

第五大題 (個資, 勞保, 性別, 職保)

五、甲君與乙均受僱於D公司之男性員工,甲君擔任業務部經理,每月薪資為新臺幣 5 萬元,乙君擔任業務部業務員,每月薪資為新臺幣 3 萬元,請依據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規定,甲君應受到保護的「個人資料」,請任舉 2 種該法所訂的個人之資料?( 2分 )又我國目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中央主管機關是哪一個機關?( 1分)

答案:
1. 病歷、財務情況。
2. 無,個人資料保護法沒有定義中央主管機關,實務上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國家發展委員會分工完成其職能。※注意,本題答案於112/5/31修法後,已有改變,詳見:https://jofu.guru/112-5-31-personal-data-protection-act/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二、個人資料檔案: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
三、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四、處理: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輸入、儲存、編輯、更正、複製、檢索、刪除、輸出、連結或內部傳送。
五、利用: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
六、國際傳輸:指將個人資料作跨國(境)之處理或利用。
七、公務機關: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中央或地方機關或行政法人。
八、非公務機關:指前款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
九、當事人:指個人資料之本人。

(二)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D公司應為甲君投保勞工保險的月投保薪資新臺幣 45,800 元,請問:D公司 112 年起每個月要負擔的費率是多少 %?( 2分 )而甲君每個月應負擔的勞工保險費用中,政府補助多少 %?( 1分 )

答案:1. 11%。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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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li.gov.tw/0005478.html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112年1月1日起由11.5%調整為12%,適用就業保險法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其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依該法41條第2項規定調降1%,亦即表列保險費金額係依現行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11%,就業保險費率1%,按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之比例計算。

(三)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2 條規定,乙君認為甲君對他有不當肢體接觸的性騷擾,而向D公司雇主投訴,依規定D公司雇主要針對此一性騷擾事件處理時,所謂的「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具體事實為之,請任舉 2 種所謂的「事件發生之具體事實」的項目。( 2分 )

答案:工作環境、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

性別工作平等法 (2023/11/9後記: 請注意最新修法)

第 12 條
1.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2.前項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四)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D公司應為甲君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負擔多少%保險費?( 2 分 )

答案:100%。

第六大題 (景氣燈, 行業, 職業, 人力運用調查)

(一)國內經濟景氣好壞影響國內就業市場,國家發展委員會定期發布景氣對策信號,以 5 種不同顏色的信號燈來代表當前景氣狀況為熱絡、穩定 、低迷或注意性燈號。依 111 年 11 月發布景氣燈號,其中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均由綠燈轉呈藍燈,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由紅燈轉呈綠燈,請說明景氣燈號之綠燈、紅燈、藍燈所代表的景氣狀況。(各 1 分,共 3 分)

答案:綠燈代表穩定;紅燈代表熱絡;藍燈代表低迷。

2023 03 19 235713

(二)隨 COVID-19 疫情趨緩邊境管制陸續解封,國內旅館業業者反映一般所僱用的房務及清潔人員需求殷切,請問依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之 19 個大類,旅館業屬於哪一個大類行業別(請寫出行業別名稱)?( 2分 )另依主計總處職業標準分類之 10 個大類,房務及清潔人員屬哪一個大類職業別(請寫出職業別名稱)?( 2 分 )

答案:1. 住宿及餐飲業。2. 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

2023 03 20 000248
2023 03 20 000219

(三 )請依下表 1 行政院主計總處 111 年 5 月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結果,回答下列問題:

1.111 年 5 月從事非典型工作者計 79.8 萬人,與 110 年 10 月比較,從事非典型工作主要原因中,哪一項增幅(%)最多?( 1 分 )哪一項減幅(%)最多?( 1 分 )

2.15 -24 歲從事非典型工作的主要原因為何?( 1 分 )

2023 03 20 092006

答案:
1. 「職類特性」增幅最多;「找不到全時、正式工作」減幅最多。
2. 求學及受訓。

第七大題 (中高齡)

七、E企業總共僱有 1200 位員工,其中有 60 位員工即將年滿 65 歳,該企業欲依照「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規定,在不低於這些屆退員工原有薪資下仍繼續僱用一部分的人,並向政府申請繼續僱用補助,如繼續僱用年滿 65 歲的員工中有 5 人做滿 6 個月後即離職、其他繼續僱用者則做滿 12 個月後即離職,且有 2 位高齡員工公司會再申請就業輔具補助。請針對下列四項問題依序作答:

(一)請問E企業至少要繼續僱用多少人才可以申請「繼續僱用補助」?( 2 分 )

答案:18人。–> 60*30%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 21 條
雇主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得強制退休之受僱者達一定比率及期間,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補助。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 五 章 繼續僱用之補助
第 20 條
1.雇主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申請補助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受僱者,達其所僱用符合該規定總人數之百分之三十
二、繼續僱用期間達六個月以上
三、繼續僱用期間之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
2.前項第一款所定受僱者,不得為雇主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親屬。

(二)請問E企業僅以符合規定最低比例繼續僱用這群年滿 65 歲員工,E企業針對這 5 位做滿 6 個月即離職的高齡員工,可以申請新臺幣多少元之補助?( 3 分 )

答案:新臺幣三十九萬元。–> 5*6*13000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 22 條
1.繼續僱用之補助,僱用日數未達三十日者不予列計,並按雇主繼續僱用期間核發,其規定如下:
一、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方式給付薪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一)雇主繼續僱用期間滿六個月,自雇主僱用第一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三千元,一次發給六個月僱用補助。
(二)雇主繼續僱用期間逾六個月,自第七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按季核發,最高補助十二個月。
二、勞雇雙方約定按前款以外方式給付薪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一)雇主繼續僱用期間滿六個月,自雇主僱用第一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補助新臺幣七十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一萬三千元,一次發給六個月僱用補助。
(二)雇主繼續僱用期間逾六個月,自第七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補助新臺幣八十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按季核發,最高補助十二個月。
2.雇主於申請前條補助期間,遇有勞雇雙方計酬方式變更情事,應報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備查。

(三)承上,E企業針對其他做滿 12 個月即離職的繼續僱用者,可以申請新臺幣多少元之補助?( 3 分 )

答案:新臺幣二百一十八萬四千元。

–> 18-5=13 剩下13人
–> 前六個月 13*6*13000=1014000
–> 後六個月 13*6*15000=1170000
–> 1170000+1014000=2184000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 22 條
1.繼續僱用之補助,僱用日數未達三十日者不予列計,並按雇主繼續僱用期間核發,其規定如下:
一、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方式給付薪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一)雇主繼續僱用期間滿六個月,自雇主僱用第一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三千元,一次發給六個月僱用補助。
(二)雇主繼續僱用期間逾六個月,自第七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按季核發,最高補助十二個月。
二、勞雇雙方約定按前款以外方式給付薪資者,依下列標準核發:
(一)雇主繼續僱用期間滿六個月,自雇主僱用第一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補助新臺幣七十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一萬三千元,一次發給六個月僱用補助。
(二)雇主繼續僱用期間逾六個月,自第七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小時補助新臺幣八十元,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按季核發,最高補助十二個月。
2.雇主於申請前條補助期間,遇有勞雇雙方計酬方式變更情事,應報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備查。

(四)請問E企業另外可針對 2 位高齡員工經評估後在沒有特殊需求情況下, 2 人最高總共可申請新臺幣多少元之就業輔具補助?( 2 分 )

答案:新臺幣二十萬元。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 19 條
1.雇主對於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有工作障礙或家屬需長期照顧時,得依其需要為職務再設計或提供就業輔具,或轉介適當之長期照顧服務資源。
2.雇主依前項規定提供職務再設計及就業輔具,主管機關得予輔導或補助。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第 11 條
1.雇主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為職務再設計或提供就業輔具,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輔導或補助。
2.前項補助金額,按所申請人數,每人每年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但經評估有特殊需求,經主管機關事前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大題 (招募, 面試)

八、F公司在過年後,展開人員招募,其招募方式包括:
公司電子布告欄張貼工作告示(job posting)、校園徵才、獵人頭公司(head hunting)、員工推薦等方式。
此外也透過會員方式,至台灣就業通網站招募中高齡就業人員。此次求才強調:
(1)良好溝通能力。
(2)主動解決問題。
(3)有效分配時間,規劃行程。
(4)掌握時事,為公司提供新資訊等四大能力。
為有效衡量求職者的職能,F公司規劃三關面試。
第一關:刻意在面試過程,製造緊張氣氛,甚至提出相當困難的問題,用以判斷求職者的承受能力。
第二關:給予求職者一個假定情況並詢問求職者如何回應這個事件。
第三關:安排認知能力測驗。
請根據上述敘述,回答下列問題:

(一)F公司以會員方式登入台灣就業通網站,能否在網站查詢到求職者全名(姓氏及名字)?( 2 分 )

答案:可以。–> 感謝黃麻麻、milk、王安安、學甲李巧雯、金條哥、淑真等同學們分享實測結果佐證。

(二)F公司使用的招募方式,哪 2 項屬於內部招募?( 2 分 )

答案:公司電子布告欄張貼工作告示(job posting)、員工推薦。

(三)假設甲君經錄取後,F公司老闆想要舉辦聚餐慰勞大家,並將辦理餐會活動任務交付給甲君。甲君在接到後立即向大家宣布餐會事項。結果陸續有同事問:「辦在假日還是平日」、「可不可以帶家眷參加」、「需要準備表演嗎」。若以上述四大能力來看,甲君在哪 1 能力的表現最不理想?( 2 分 )

答案:(1)良好溝通能力。

(四)面試第一關屬於何種方式的面談?( 2 分 )

答案:壓力面談。

(五)面試第二關屬於何種方式的面談?( 2 分 )

答案:情境面談。

第九大題 (工作氣質測驗, 帕森斯, 薩維克)

九、甲君為了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他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的職涯測評專區填答了「工作氣質測驗」,得到下面的百分等級,以及跟印刷職業常模相較的結果,如下方表、圖。甲君帶著測驗結果前來尋求就業服務人員的協助。

氣質因素百分等級結果解釋
A1督導性34得高分者善於做工作規劃,能督導部屬執行工作,並會分派與約制部屬的活動。
A2說服性50得高分者具備良好的說服技巧,能夠改變別人的判斷、想法及態度。
A3親和性21得高分者善於與人相處,能與人打成一片,以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A4表達性21得高分者善於表達個人的感受與想法,並能以創意的眼光加以展現。
B.決策果斷 (擅於決策)63得高分者較能依據個人的主觀感受與事物的客觀資料,進行工作評核或下決定。
C.審慎精確30得高分者做事力求精確,不會發生錯誤,能夠接受精確的標準,否則會造成重大的災害。
D.偏好單純69得高分者能執行重複性或例行性工作,而不覺得單調或厭煩。得低分者能夠同時執行各種性質不同的工作職務,而不覺得力不從心。
E.擔險耐勞(堅忍犯難)86得高分者在危險或困難的環境下,亦能有效執行工作。
F.獨處自為91得高分者能與別人分開,自己單獨工作,而不感到難受。
G.敬上順從31得高分者能依照既定的工作指示,忠實地推行工作;能守本分,並能順從上司,考慮上司的感受,與上司維持良好的關係;能謹守人與人之前的傳統關係,注重和諧,不得罪人。

和印刷之常模相較結果如下:

2023 03 20 093858

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君詢問就業服務人員:「網頁上說超過 66 算高分,但我只有『偏好單純』、『擔險耐勞』、『獨處自為』這三項的百分等級超過 66,是否表示我的個性跟職場需要不合呢?」請問:就業服務人員最適合採用A、B、C之中的哪一種反應來說明「工作氣質測驗」的性質和功用?( 3 分 )

A. 工作有很多,高高低低都有,雖然你只有三項比別人強,但好好利用這三項,還是能夠找到工作。
B. 個性是可以學習改變的,你的「說服性」、「決策果斷」分數也不低,好好培養,就可以提升你的市場競爭力。
C. 各個工作需要的氣質組型不同,因此重要的不是你那些氣質高分,而是你跟哪種職業的氣質組型相合。

答案:C。

(二)甲君接著提問:「我覺得很奇怪,我的『獨處自為』怎麼會這麼高,我其實平常也喜歡交朋友、有不少朋友啊?」請問:根據「工作氣質測驗」,就業服務人員比較適合採用D、E之中的哪一種反應?( 2 分 )

D.百分等級是跟別人比較出來的,雖然你平常朋友不少,但根據統計,別人的朋友更多,所以你「獨處自為」才會這麼高。
E.生活時和工作時的偏好不一定會一樣,你平常生活中喜歡交朋友是一回事,但你工作時是否喜歡「與別人分開單獨」呢?

答案:E。

2023 03 20 104903
2023 03 20 105105
2023 03 20 104851

(三)甲君詢問就業服務人員:「我適合做印刷工作嗎」。
1.請問:根據帕森斯(Parsons)生涯特質理論所關注的客觀適配,就業服務人員最適合採用F、G、H之中的哪一種反應?( 2 分 )
2.請問:根據薩維克(Savickas)生涯建構理論所關注的主觀建構,就業服務人員最適合採用F、G、H之中的哪一種反應。( 3 分 )

F.你可以算算看,在 10 個工作氣質中,你的個人百分等級有幾個落在常模範圍中。如果落在印刷常模百分等級的數目比其他職業常模多,就表示你比較適合印刷工作。
G.你可以挑出你比較看重的幾個工作氣質來看,如果這幾工作氣質的個人百分等級有落在印刷常模百分等級中,就表示你適合這個工作。
H.最重要的是你對印刷工作的印象,只要你真心喜歡印刷工作,就不必管這個測驗結果。

答案:1. F。2. H。

第十大題 (馬斯洛)

十、Maslow ( 馬斯洛 ) 的需求層次理論將人歸納為 5 種,由低到高層次,滿足初階需求後,才會進展到高階需求,依序是
(A)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
(B)安全需求( Safety Needs)、
(C)愛與歸屬需求( Affiliation Needs)、
(D)自尊需求(Esteem Needs)、
(E)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 Needs)。
僱用單位想激發員工動力,宜先評估員工正處於什麼層次的需求,以提供或調整對應的相關措施。
請將下列的需求依序歸類至上述五類的需求,每題只能有一個答案。(填答英文代碼、中文或英文皆可)

(一) 甲君很希望職場是友善、溫暖,而且有談得來的同事或支持自己的主管。( 2 分 )

答案:(C)愛與歸屬需求( Affiliation Needs)。

(二)乙君期待在職場能受尊重。( 2 分 )

答案:(D)自尊需求(Esteem Needs)。

(三)丙君喜歡職場能免費提供茶和咖啡、中午可以休息一下、辦活動有便當。( 2 分 )

答案:(A)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

(四 )丁君期待從工作中獲得成就感。( 2 分 )

答案:(E)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 Needs)。

(五)戊君最重視職場要工作穩定。( 2 分 )

答案:(B)安全需求( Safety Nee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