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6月20日公告 | 宜蘭縣 | 就業服務乙級考照獎勵3,500元 | 宜蘭縣在職勞工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實施要點 技術士證照獎勵金已擴大對象及提高額度

「宜蘭縣在職勞工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實施要點」已修正,並於112年6月16日生效

在職勞工看過來!技術士證照獎勵金已擴大對象及提高額度了

為鼓勵宜蘭縣民積極取得證照,增加其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宜蘭縣政府於今(112)年修訂「宜蘭縣在職勞工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實施要點」,凡設籍或居留(新住民)宜蘭縣一年以上,年滿十八歲,工作地在宜蘭縣之在職受僱勞工、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只要考取勞動部核發技術士證照,都可以申請甲級證照1萬元獎勵金、乙級證照3,500元獎勵金

宜蘭縣政府強調,為鼓勵中高齡者及本縣新住民於在職期間能持續進修,爰於今(112)年放寬申請者年齡限制及新增新住民申請資格,並提高獎金額度,以嘉惠更多勞工,希冀宜蘭縣民不斷充實自己的實力,精益求精,並藉由考取相關證照厚植本身就業技能,在職場領域亦有加分的效果,期能提升宜蘭縣勞動市場人才素質,強化縣內產業競爭力。

歡迎符合資格之在職勞工們於取得證照時三個月內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文件可逕至「宜蘭縣政府勞工處-表單下載-就業職訓-技術士證照獎勵」下載,洽詢電話03-9251000,轉分機1753(林先生)。

日期:112-06-20
資料來源:就業職訓科
聯絡人:林先生
聯絡資訊:03-9251000分機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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