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7日發佈-花蓮縣-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 徵 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促進就業約用人員

112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促進就業約用人員」 招考;報考資格條件 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月薪 36316
112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促進就業約用人員」 招考;報考資格條件 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月薪 36316

徵才資訊

需求人數:1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

薪資待遇:月薪 (36316~36316)

職缺內容

職務名稱:112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促進就業約用人員」 招考

職務類別:經營/行政/總務

工作內容:
◎報考資格條件:
一、學歷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新聞傳播、觀光休閒、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4.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二、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文書應用,具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三、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四、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達1年以上者。
◎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視年度考核成績續僱)。
◎工作內容:辦理身心障礙者相關業務(定額進用、創業貸款利息貼補、勞動力推廣計畫、就業獎勵金、工作績優機關申請、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職務再設計計畫等)及其他交辦事項等業務。
◎意者於112年1月13日(五)下午17時前報名,詳情上網 https://www.hl.gov.tw/Detail/3d921e465bb741f596e577e32c252e11
聯絡人: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 (03)8227171分機318或319,林小姐

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

工作地點說明: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勞資科

科長:方雅麗
業務職掌:綜理全科勞政業務、上級交辦業務。
現有編制:科長 1 人、科員 3 人、約聘人員 3人、約僱人員 2 人、其他人員 19 人。
勞資科服務項目:
l 基層產職業工會組織之籌組及輔導。
l 勞動條件之審查及違反勞基法之處罰。
l 勞資爭議案件調處。
l 勞工教育及福利之推行與輔導。
l 勞工安全衛生之宣導及處罰。
l 職業訓練、就業服務。
l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業務。
l 性別工作平等及就業歧視申訴案件之審查及防制業務。
l 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管理及輔導。
l 外籍移工諮詢服務。
l 勞工法令諮詢。
電話:03-8225377、03-8235532、03-8227171轉390、391、396
身障組:03-8239151、03-8234872、03-8227171轉318、319
傳真:03-8237712
身障組:03-8239971

工作時間:日班

薪資待遇:月薪 (36316~36316)

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學歷限制:專科

證照:[就業服務:乙]

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

https://job.vac.gov.tw/pages/job_detail.aspx?bb=he&cc=444&js=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