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3日公布-雲林縣-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徵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請於112年1月10日前掛號郵寄至雲林縣政府勞青處勞工福利科楊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工作地:雲林縣;月薪(月支俸額:37,483 元)
2023 01 07 115045

發文字號
111343232990

主旨
徵職管員

公佈日期
112-01-03

截止日期
112-01-10

機關名稱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單位
勞青處勞工福利科

職系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

職稱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人員

職等
臨時人員

辦公地點
雲林縣政府(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二)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三) 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四) 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二、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具備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報名方式:請於112年1月10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上揭繳驗文件至雲林縣政府勞青處勞工福利科楊芮崨小姐收,聯絡電話:05-5523518;信封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字樣,逾期或繳驗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口試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報名規定
一、報名表與自傳(如附件)。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
五、相關專業證照影本。
六、有關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七、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https://www.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9&s=401885&fbclid=IwAR3EnTqXG5CNtAPpfKUED5xqpQmtn-hI6gRrwh82VpoA_A–UIQZjChsR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