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1月13日修正-就業服務乙級考試範圍(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規範)

級別:乙級
工作範圍: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招募、職涯諮詢輔導 。
應具知能:應具備下列各項知識及技能。

工作項目一:職業介紹及人力仲介

技能種類技能標準
(一)熟悉相關法令能熟悉並正確引用相關法令。
(二)蒐集、分析與應用能蒐集、分析與應用就業市場相關資訊。
(三)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能具有專業精神與職業倫理。
(四)顧客關係管理能妥善管理與應用顧客關係。
(五)政府與社會資源之運用能有效運用社會與政府相關資源。

相關知識

  1. 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子法(含就業服務定型化契約)。
  2. 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子法。
  3. 就業保險法及其相關子法。
  4. 職業訓練法及其相關子法。
  5. 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子法。
  6.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
  7. 性別工作平等法。
  8. 勞工保險條例。
  9. 勞工退休金條例。
  10. 勞資爭議處理法。
  11.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12. 就業市場基本概念及資訊蒐集與分析運用。
  13. 職業道德與專業倫理。
  14. 社會資源運用(含公立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社會福利機構、職業訓練機構等社會資源運用)。

工作項目二:招募

技能種類技能標準
(一)面試技巧能嫻熟面試技巧。
(二)職務及職能分析能分析職務及職能所需之專業能力與條件。
(三)情緒管理與人際溝通能做好情緒管理與人際溝通。

相關知識

  1. 就業媒合會談技巧概論與實務。
  2. 行職業概念、分類及分析方法。
  3. 情緒管理與人際溝通。

工作項目三:職涯諮詢輔導

技能種類技能標準
(一)簡易職業心理測驗與分析能進行簡易職業心理測驗與分析。
(二)職涯諮詢技巧熟悉職涯諮詢技巧。

相關知識

  1. 職業心理測驗(含重要工具簡介及分析運用)。
  2. 職業生涯諮商重要理論與技巧。